更新时间:2022.03.03
保密协议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与从事同类型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自己从事同类型业务的协议。保密协议的内容一般是劳动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不是竞业限制。两者有以下区别: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其他。
保密协议不一定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不一定竞业限制。
保密协议不一定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保密协议中,竞业限制不属于必须约定的条款,具体可由当事人依法自主进行协商。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之间就一方了解另一方的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协议。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不同之处有: 一、义务来源不同。 二、限制的行为不同。 三、
商业秘密的保护: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3、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4、加强重点部位监控与管理。 5、积极推行契约管理。 6、提高技术监控手段。
商业秘密的保护: 1、设立管理和监控机构。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3、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4、加强重点部位监控与管理。 5、积极推行契约管理。 6、提高技术监控手段。
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