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没有拆迁协议不属于物权纠纷而属于债权纠纷。首先物权是对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物权是一种财产权,而财产权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权利,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物权是对有形财产的权利,而拆迁协议属于合同的范畴,债权就是对无形财产的权利,调整无形
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自进行的,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拆迁协议是协商好补偿问题后签订的协议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拆迁协议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协议拆迁不是政府征收的,协议拆迁出于营利性的目的进行征收的,政府征收一般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角度实施的,而进行协议拆迁的组织拆迁方不得对被拆迁人进行暴力或者是停电、停水等手段进行胁迫订立拆迁合同,否则被
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就算是被拆迁人,没有名字就不算是被拆迁人。 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
预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合同有以下这些,其中就包括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是的。现在的房屋拆迁,除了对拆迁房屋做补贴,为了能够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拆迁方还会弄个拆迁安置房。如果是要补偿及安置房的,首先需要跟拆迁方那边签订个协议书。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关于安置房的问题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针对被征收的房屋拆迁时,一般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之后,双方应该需要签订有关的拆迁补偿协议,但针对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我国的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一般交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要进
以下5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更改: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因为拆迁协议只有所有权人签字后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