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的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
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工伤意外保险的赔偿根据伤残的等级进行确定。当职工因为工作而发生意外,并且是属于工伤的时候,可以申请进行工伤事故的鉴定,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一定的赔偿。通常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能够得到的理赔的标准是不同的。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一般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者伤残的,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于被保险人赔付金额,然后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残疾:意外致使身体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比例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是从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并且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次日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时为止,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故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也就是投保人投保之后,保险从生效那一刻开始,到终止的日期。如果投保人在这段时间以外,遭遇到任何的意外伤害,或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如果是在保险期限中发生了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保险有效时间。该期限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其他合同条文推定,无法推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 (一)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 (二)保费计算基础:意外伤害保险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范围一般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险种则为人身伤害保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