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善意取得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是指动产占有人将动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的制度。即使动产占有人没有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然可以取得动产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善意取得是取得所有权的重要途径。取得善意的条件包括: 1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物质押物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善意取得不能要求返还。当买受人是以合理的价格出于善意在无权处分人那里购买的,受让人即获得了此物的所有权。所以这是不能要求返还的,但是可以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传统观点认为,唯有动产才适用善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以下四大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不会构成侵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
对于留置权,第三人还是可以对其进行善意取得的,其属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动产占有人向第三人移转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第三人在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的情况下,已取得占有或者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