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工程索赔内容: 1、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 2、发包人违约引起的索赔,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未能为承包人提供约定的施工条件; 3、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如合同规定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引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我国《民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时,可以将建设工程进行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但是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则不能优先受偿。可以双方协议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拍卖。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三方面。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合同效力纠纷;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工程索赔证据有: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
索赔建筑工程的材料依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公路工程索赔的步骤有: 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承包人应该做好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并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