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 (1)合同文件的缺陷引起的索赔; (2)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 (3)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 (4)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5)工程师指令引起的索赔; (6)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 (7)其他承包商干扰引起的索赔
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等;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作用:有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有助于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有助于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作用如下: 1、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合同,提高管理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2、帮助双方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掌握索赔和处理索赔的方法和技巧; 3、有利于开展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帮助政府改变职能,使
工程索赔的依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一般包括两方,分别是作为施工劳务的发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专业工程施工承包人及工程施工分包人,以及作为施工劳务的承包方的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人。
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4、发包人或者工程师
工程索赔依据是: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建筑工程结算需要依据,方可进行结算,需要具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
工程索赔的范围包括: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2、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3、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上午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的质量、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以及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