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有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是指企业的出资方为外商,并且没有合伙出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的条件: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条件:至少有一个发起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
(1)提出设立的申请。发起人向其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2)签定协议、公司章程,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3)开立帐户和认缴股款。 (4)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述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
现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种类型。 1、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 (1)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
者募集设立的方式。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前述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还应有募集股份前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3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规定如下: 1、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符合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颁布的规定,经审批机关、海关、税务机关批准,合并享受原公司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到登记机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的程序是: 1、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 2、发起人书面认足其认购的股份,并缴纳出资,制作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 3、报证券部门审批后,进行股份发行; 4、公开招募股份,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5、由董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手续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注; 3、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注; 4、原外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 5、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的条件: (1)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
募集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