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养父母与养子女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议; 2、双方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养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生父母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下:收养关系成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消失;子女、养父母之间形成的关系,相当于子女、生父母的关系。
养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通常称为亲子关系,是以子女的出生事实为依据的,不能人为消除。虚构的血缘亲子关系,即以收养或者再婚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收养关系的形成。如果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
自然血亲不可以,拟制血亲可以。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前者称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后者称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收养的法律效力为依据。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
未成年时,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该继子女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解除。已
如果符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养父母有权利跟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法律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
养子女如果符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时,自行恢复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自行恢复。
收养关系解除时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解除收养关系之日起自行恢复。
子女能否和继父母解除关系要看具体的情形。当继子女未成年时,随着生父母间抚养权的变更,或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间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和继父母是可以解除关系的。 当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