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
当事人未满14周岁,无论其是否自愿,都是违法的,构成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与14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是不是犯法,根据女孩是否是自愿来确定。如果年满14周岁且是女孩自愿的,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违背女生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
行为人与未满15岁女孩自愿发生关系不一定是强奸罪,如果是与未满14岁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无论是否自愿都会构成强奸罪;如果未满15岁,超过14岁,并且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认定为强奸。
与14岁以下女生发生性关系是强奸罪,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自愿发生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但如果是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其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其中一个行为是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故意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另一个就是只用暴力胁迫等违背妇女意愿的其他手段,强行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是已经满了14周岁,但是未满18周岁的女性,只要她精神正常,并且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双
根据法律规定,与年龄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无论该女性是否同意,男性都将成立强奸罪。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作如下分析: 第一、未满16周岁的
两个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发生性关系,不应当对其判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与未满14周岁女性发生关系违法。未满14岁无论是否自愿,均属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