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最长羁押期间并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进程来确定。 对于侦查羁押期间的确定: 1.一般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
犯罪嫌疑人看守所羁押的期限是: 1.对于侦查羁押期间一般二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侦
1、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 2、如果涉嫌犯罪:关押时间为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
对于侦查羁押期间一般二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款规定的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一般看守所羁押期限是不超过2个月,而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是不超过7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最长羁押期间并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进程来确定。 对于侦查羁押期间的确定: 1.一般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
生活中看守所呆三日以内就会进行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犯罪嫌疑人怀孕不可以送看守所。对已经怀孕的犯罪嫌疑人肯定不会采取羁押措施,看守所在收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本身就会进行健康检查,如果发现已经怀孕,看守所是不会收押的,即便将来认定当事人构成了犯罪,如果是孕妇,从胎儿出世到哺乳期内,对罪犯都是采取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要待的时间最长是7个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必须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最多关37天。 如果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最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是七个月。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必须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最多关37天。如果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最长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是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