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法律常识 > 个人债务法律常识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更新时间:2022.09.15

专题首页 法律短视频 律师说法 专业问答
行动指南
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监护人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3.委托监护侵权中监护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用人单位责任。《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5.劳务用工单位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6.个人劳务责任中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分句:“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7.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8.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产品销售者的产品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说明: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承担的责任和生产者承担的责任一样,都是严格责任。只要产品在离开经销链之时存在缺陷,受害人选择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的,销售者即应承担全部责任;选择主张生产者承担责任的,生产者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1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说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 (二)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11.医疗产品责任、输入不合格的血液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12.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3.第三人过错环境侵权中侵权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4.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5.民用核设施、核材料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16.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17.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18.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19.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0.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第一分句:“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21.高度危险场所安全保障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说明:从责任承担角度讲,本条是关于管理人符合相应构成要件时承担责任的规定,类似于过错推定责任的表述。但从另一角度讲,本条实际上是关于高度危险责任抗辩事由的规定,是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有关高度危险责任一般条款的补充,并未改变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规则。) 22.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3.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24.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5.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6.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普法
  • 哪些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哪些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c)

    2021.03.03 183
  • 哪些情况下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哪些情况下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的条件: 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所谓情事,泛指合同成立的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情况; 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 3、情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是由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引起; 4、情事

    2021.03.03 261
  • 关于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关于责任的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原则与无过错原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主要的归责原则。 2、无过错原则在适用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不足以保护受害方利益或难以保护受害方利益的情况下产生的,都是为了更方便、更有利于保护受害方,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

    2021.03.16 1,406
专业问答
法律短视频
  •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01:02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254 2022.04.15
  •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01:08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513 2022.05.13
  • 哪些情况下才能退房 01:19
    哪些情况下才能退房

    可以退房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证件不全可申请退房;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退房; 3、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比绝对值超出3%可退房; 4、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可退房;购房者若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拿不到产权证,或者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

    423 2022.10.08
个人债务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