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则会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侦查。法律对刑事案件侦查的具体规定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
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而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可能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侦查。具体法律规定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可能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侦查。具体法律规定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式: 1、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进行预审,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进行审查、核实; 3、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等。
在侦查阶段中的各种环节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如立案、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进行搜查、执行逮捕、通缉等。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外地肇事逃逸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 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自诉案件一般不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诉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人需要依法调查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