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专利审查审理的人员在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有利害关系等情形的,应当申请自行回避,当事人也可以要求其回避。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民诉中专家辅助人不需要回避。法庭审判时,专家辅助人不适用回避制度,其设置是为了帮助一方说明问题,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也说明了,专家辅助人不具有中立地位;在侦查、检查活动中,专家辅助人是为了帮助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查明案情,有居于中立地位的义务,
检察官助理辞职的,没有两年的禁业期。法律明确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可以看出,法律只对法官和检察官有两年的禁业期,检察官助理不受此限制,检察官助理辞职后,取得律师从业
有如下几条: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是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却没有自行回避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 求他们回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民事诉讼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任职回避的基本内容是公务员不得担任与其法定亲情关系有直接关联的职务的制度。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包括: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侄(外甥)子女等; ⑷近
任职回避的基本内容是:公务员不得担任与其法定亲情关系有直接关联的职务的制度。 任职回避中的亲属关系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侄(外甥)子女等;4.近姻亲关系
法人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是一个组织,没有年龄的说法,若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十八岁以上,但是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仲裁员应当回避。 (2)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的。 (3)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 (4)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5)曾任或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