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5
引诱卖淫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包括妇女和男子;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3、主
引诱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与卖淫者搭桥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引诱两人次以上卖淫; 2、引诱十四岁以下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卖淫; 3、引诱卖淫者患有艾滋病
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要件是: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引诱卖淫罪由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包括妇女和男子,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构成要件包括: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以
引诱卖淫罪的构成是: 1、主要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引诱他人卖淫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在诱使他人卖淫,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故意以金钱或者其他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嫖娼者牵桥搭线。引诱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等手段,诱使没有卖淫习性的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容留是指故意为他人卖淫提供场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两人次以上卖淫的;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的;或者有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