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包括:对动植物检疫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将合格动植物建议为不合格,不合格建议为合格的;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等。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 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
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既遂犯,依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没有营私舞弊罪,但是对于营私舞弊的行为,我国刑法有徇私舞弊罪进行规制。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行为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禁渔的区域、禁渔的期间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同时涉嫌下面几个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第一,如果行为人是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总量达到五百公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的相关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运输、携带、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其中,珍贵动物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