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对特定持股人转让股份的限制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股权转让最新法律规定如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
对特定持股人转让股份的限制为《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
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具体为以下几点: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鉴于: 1、甲、乙两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持有公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份不能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公司创始人。负责筹备公司的人员。一般认为,公司发起人必须是
股权转让的规则,主要体现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也即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合作不仅仅是资产的合作,还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了维护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有以下限制性规定: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