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 一、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 三、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 四、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解释是: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关于工程质量这块,主要是指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对应的合同设计之间,对于某项工程作出的关于工程施工的安全,日后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美观性,环保性,适用性作出的要求。那么工程质量处理
施工质量事故的一般处理过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1、施工班组自检验收,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自检验收、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自检验收等。 2、项目部竣工自验收,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
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1、信函、电话、来访登记(包括收讫及受理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投诉人的联系方式等。 2、向有关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有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
工程索赔的程序具体内容包括以下5步: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