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担保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其与和解协议为主从合同关系,其设立的程序应与和解协议相同,经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人就担保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担保即告成立。执行和解是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虽然没有法律授予执行法院审查的权力,但
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
1、不可以追加执行担保人的财产。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案件人愿意为执行和解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是会准许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案件人愿意为执行和解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是会准许的,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需要担保人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的,可以将其列为强制执行的对象;法院一般会通过采取查封、或冻结、或者扣押、或者变卖、或者拍卖、或划扣等等措施,执行担保人名下的一些财产;对拒绝不履行的担保人,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
社保增加人员的操作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以广州为例如下: 1、首先,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选择密码登录与企业业务,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 3、进入申报缴纳的社保费模块; 4、选择“社保增员登记”,进入增员界面,补充增员信息,完成后“确定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民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然后让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的内容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