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一般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公诉类刑事案件多通常需要在拘留后的三天内给检察院批捕。对于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以及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刑事案件报给检察院后,并不是必须要批捕的,批捕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对于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或者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
检察院批捕不需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的时候,是连同案卷的材料证据一并移交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跟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刑事案件报检察院不是必须批捕的,批捕也是需要条件的。对于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或者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
一、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后,要在收到申请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检察院批捕并不用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如果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是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给同级人民检察院来审查批准。
批捕后一般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
检查机关不批捕后的处理程序是放人或者采取取保等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