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短期诉讼时效是指“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又称“特别诉讼时效”。由民法特别规定的,仅适用于某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的特点在于:它由民事特别法或民法典的特别规范专门规定,例如我国《保险合同条例》、《食品卫生法》、《专利法》
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的借款合同,不存在时效,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但是在第一次要求对方偿还后,就适用3年时效。之后有索要行为的,时效中断,如果最后一次索要行为时间距离诉讼时超过3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20年诉讼时效不适用欠款纠纷。
债务起诉时间是三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短期诉讼时效是指“普通诉讼时效”的对称。又称“特别诉讼时效”。由民法特别规定的,仅适用于一些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的特点在于:它由民事特别法或民法典的特别规范专门规定,例如我国《保
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
诉讼时效期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行政诉讼的有效诉讼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有效诉讼期限为十五日。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如果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事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并不会丧失起诉权,但义务人有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即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在提起行政诉讼前,行政诉讼当事人已经申请过行政复议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