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主债权指的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指的是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利息、违约金等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而主债权消灭则指的是主债权的全部消灭,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清偿、抵消、提存、免除还有混同。还有一个就是担保物权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 1、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行为表示放弃时,撤销权就会消灭; 2、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会消灭。 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进行提起诉讼,也不进行申请仲裁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2、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3、其他情形。
撤销权的消灭一年和五年的区别在于撤销权人的知情情况,如果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撤销权人确实不知道撤销事由的,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五年为撤销权存续期间,超过了撤销权就消灭了。
对于撤销事由,债权人基于一些特定的事实,可能知道或应当知道,也可能确实不知道,针对这两种情形,民法典规定了两种撤销权的行驶期间,即一般期间一年,最长期限五年。 第一,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即自撤销事由为债
撤销权的消灭一年和五年的区别是撤销权人是否知情,具体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应该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撤销权。
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或事实的原因,致使国家对犯罪人的刑罚权不再存续和有效的情况。刑罚消灭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刑罚消灭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2.刑罚消灭归结为国家对犯罪人刑罚权的消灭。刑罚权消灭的范围,包括刑罚裁量权的消灭和刑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