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是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
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该条例规定了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学校重大决策
民间资本进入教育行业更加有法可依,也促进民办教育行业全面开花。在民办教育领域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政策思路下,民办教育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民办教育促进法适用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
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
目的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
教师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条件是: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有特定的受侵害对象,并且造成了对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的侵害实施;教师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接受教育既是一项权利,也是义务。教育法规的特性:内容具有多层次性、广泛性、调整对象的多样性、法律后果的特殊性。
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4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3、《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