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主要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
可以的。 1、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
刑事案件中延长羁押的期限是从原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期满不能终结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再延长二个月;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继续延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于三日内报检察院审查是否批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到四日,检察院与七日内做出决定,如果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情形的,可延长三十日,检察院应于七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收到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一般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收到申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规
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日,从进入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则应进行释放或者变更相关强制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2、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七日; 3、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的时间为三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