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可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中对其不利的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再审发回重审案件与二审发回重审案件二者在本质上有区别。除特别程序外,我们实行两审终身制,一审程序终结是阶段性的。二审审理过程中,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确定。二审发回后,则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此时,法院作出的判决尚未生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 2、可能独立判处附加刑的; 3、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无再次犯罪危险性的; 3、孕妇或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同时也可以由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适用公开审查程序的案件: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审查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具有其他不适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适用公开审查程序的案件种类包括: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缺席审判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反诉的案件。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案件。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
适用公开审查程序的案件: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审查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具有其他不适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
案件特别审理程序规定如下:1、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特别仲裁庭由3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2、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