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经侦大队立案后一般是不能撤案的,只有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才能撤案: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犯罪已过追诉
经侦立案后只要符合下列情形的,就能撤案:不被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以及其他不应予以追责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
对于经济犯罪是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犯罪活动,犯罪分子都是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做出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那么,经侦立案后可以撤销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况,嫌疑人可向办案单位提出,也可以由辩护律师向办案单位提出,如果不符
经侦立案之后是可以撤销的,具体如下: 1、对于情节比较轻微并且危害不大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的,是不需要去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已经追究过责任的,也可以撤销案件或者是终止审理; 3、对于经济犯罪,是社会上面经常会出现的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盗窃立案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能撤案: 一、行为没有给他人,社会,国家或者其他利益团体造成具体明显的危害,法律不认定是犯罪的; 二、在追诉时效期限已过后发现犯罪的; 三、被特赦免除刑罚的; 四、自诉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
可以再进行立案,在撤案后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当时已经达成和解事后受害方反悔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不予受理。因此只要不符合上述规定,派出所不会重新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