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东可以用货币方式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可以有货币、没有实体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动产、动产等具有价值的东。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特别规定的财产不能出资的外,其他有价值性的货币、实物、财产性权利等都可以出资。但是股东在进行出资时,应当对有关出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
股东出资入股的方式有: 1、可以用货币出资; 2、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不能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股东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资: (1)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 1、货币。这里所说
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出资,以及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还可以用货币计价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
股东可以用以下方式出资,除以下方式外都不可以: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 4、土地使用权。 5、工业产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
股东可以用货币方式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方式出资。非货币财产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都可以以下方式出资入股: 1、货币; 2、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外的方式。例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
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非货币财产应当转让财产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