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费用主要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贴;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4、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工伤鉴定复议费用的支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
申请工伤鉴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其他。
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提前支付。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查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般情况下,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
诉讼的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支付,胜诉方自愿支付的除外。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如果是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来缴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员工工伤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