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该少女的年龄和是否自愿来决定: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和十六岁少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涉嫌强奸,要看其是否自愿。如果跟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对方是自愿的,一般不涉及犯罪;但如果对方不是自愿的,而是因为受到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其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而发生性关系的,也构成强奸罪。
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女生发生关系不一定属于犯罪行为。 与未成年女性发生关系分为两种情况: 1、在未成年女性非自愿的情况下强制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这一点毋庸置疑。而事实上,无论女性是否成年,只要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均构成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女子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未满14周岁,不论女子自愿与否,都以强奸罪从重
1、如果女方不自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的,不管女方年龄多大,都构成强奸罪。如果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但女方不不满十四周岁的,则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
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属于犯罪,罪名不成立。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双方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关于男性强奸男性的具体罪名,强奸罪的对象特质女性,因此,男性强奸男性应该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论处。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一些方法,强制性的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
与幼女性交构成强奸罪,量刑标准为: 1、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2、如果行为人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或者奸淫幼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未成年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性自主权做出处分,所以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2、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不论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女孩会涉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