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录音证据要被推翻,则应当提供与该录音内容相反的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 录音材料属于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诉讼当事人有权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偷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具备证据“三性”才能具备证明力。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录音证据有一定的合法性。 第一,证据具有关联系。必须完整反映案件相关的内容。如果是债权债务纠纷,那么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第二,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即:以侵害他人
偷录的录音一般不能当证据。偷录的录音来源不合法。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按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因此,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侵犯别人的合法权
要使录音、录像证据合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
录音算证据。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我国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但并不是所有录音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录音的取得途径要合法,且不能侵害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录音就是无效的。
录音证据的认定:该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录音内容必须完整,电话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录音证据在我国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该证据的采纳有着严格的限制。合法取得的录音是有证明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属于视听资料
录音录像能作为证据。 1、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2、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
1、录音遗嘱应由立遗嘱人及见证人明确、清楚地自述身份情况。 2、录音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制作完成,录音遗嘱中应当明确记载立遗嘱人亲口表述的关于处分其财产的意思表示。 3、录音遗嘱应当记载做出遗嘱的时间和地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