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购买财产的决定; 3、公司签订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重大决议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表决权的规定如下:股东大会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公司法》的表决权规定包括,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是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按照人数进行表决。
第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1、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2/3表决权表决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是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是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决的程序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需要经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是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等。对于这些事项的决议方式,公司章程不能作出例外的约定。
公司法的表决权的规定: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
公司法关联交易表决权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有下列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