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监护人拒不配合权利人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一般只能要求其予以配合,例如,要求其将子女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只能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探视权强制执行不成功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当事人若对探视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首先需要先获得胜诉判决,然后在对方拒绝其按照生效判决书行使探视权的情况下,才能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材料;再由法院予以受理;最后对对方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
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 如果监护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不能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只能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
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对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法院不会对子女的人身自由作出限制,通常会指定地点或者时间有要求探视。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方式: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强制执行。但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的,只能依法对义务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法院受理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协助的个人和单位,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强制执行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
最高院规定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
强制执行探视权不成功可以依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监护人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法院对孩子的直接抚养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并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承担协助探视权行使的义务。
实际上,探视权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因为子女不能作为被强制执行的对象。但是,对于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这里说的强制执行肯定不是强迫、强硬的手段,而是跟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说服。
探视权能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对探视权进行强制执行不同于其他判决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探视权时,不能直接对孩子的人身实施强制措施,也就是不得强行把孩子带给探视权人,要通过罚款、拘留等方式迫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能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探视权强制执行的,不能直接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应当对被执行人通过罚款、拘留等措施,迫使其履行法院的判决内容,配合享有探视权的一方探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