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这个没有硬性的规定,但是为了保证程序正当,可以补办传唤证,但不是必须的,也可以在询问笔录证注明就可以的。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
证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下,不可以拒绝出庭作证。按现行法律规定,为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出现一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对证人进行传唤的。依据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权传唤证人,要求证人到指定地点,对证人进行讯问。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
没有证据传唤不可以不去。经侦大队属于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经济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到的,可以进行拘传。因此,公安机关对公民进行传唤,原则上必须配合,不可以不去。不得以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是必须要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的,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经过负责人的批准是可以传唤调查的,在传唤的时候应该将原因还有依据告知被传唤人。警察传唤是必须要去的,要是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是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情况下
如果传唤证人,证人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场,可以向执法机关说明情况。如果是传唤犯罪嫌疑人,受传唤人需要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犯罪嫌疑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传唤、拘役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二小时,不能以连续传唤的方法来变相扣
警察传唤必须要去,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警察传唤不可以不去,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口头传唤与使用传唤证传唤具有相同效力。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的,经公安机关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传唤的注意事项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对现
传唤证传唤去不一定会拘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被传唤到案后,调查结果违法或者犯罪事实属实的,将予以拘留; 2、经查无违法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 一、传唤程序如下: 1、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
传唤证传唤不一定会被拘留。 传唤证,是公安机关通知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如果传唤到案后,经调查违法或者犯罪事实确凿的,嫌疑人会被拘留。 如果经调查没有违法或者犯罪事实,或者证据明显不足的,则公安机关必须
派出所传唤不可以不去。警察传唤必须去,如果不去的话,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对嫌疑人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电话通知传唤人到案后,会让被
不需要,一般来说,在询问笔录中写明清楚具体情况就可以了。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