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明知主犯的挪用资金为犯罪行为,还故意帮其转移、利用资金。这里的故意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其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
挪用资金罪也是有共犯的。如果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构成该罪的共同犯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他人使用的,使用人是否必然与挪用人共同构成挪用资金罪? 如前所述,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可以成为挪用资金罪的共犯,但前提是这些人员与挪用资金罪的特殊主体之间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
非、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虽然不能单独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但却可以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共同构成挪用资金罪。关于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探讨:1.挪用本单位资金给他人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
可追溯的犯罪行为有三种: 一种是挪用资金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或者借给他人,诉讼标准有金额和期限要求; 一种是挪用资金用于投资或企业经营等营利性活动。起诉标准有金额要求(更高),但没有期限要求; 一种是挪用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为: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一般七个月左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