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 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拥有遗产继承权的人是所有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每个人都能得到相同的额份额。
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父母是指亲生的父母、有收养关系的父母和相互之间具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的子女、不是婚生的子女、有合法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后,养子女和其亲生父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当事人之间如果有协议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中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包括如下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都不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