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非法雇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
非法雇用童工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的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则可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罚具体如下: 1、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五千元的罚款; 2、被责令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的,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一万元的罚款; 3、吊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用人单位的登记; 4、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非法招用童工的用人单位,除由劳动行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外,对于因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工伤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理方法: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罚如下: (1)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
(一)包括非法雇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充当中间介绍人的职业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为童工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拒不改正的童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都会被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分或罚款的处罚;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甚至会
非法雇佣童工处罚标准如下: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
非法雇佣童工的处罚,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 2、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范围,或者按照每个童工每月罚款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