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进行再审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另一种是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最后一种是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想要法院进行再审就需要人民法院发现在判决中出现错误。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有: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3.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已经过追溯时限的。
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情形如下: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地拘留对象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以下: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以下: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条件为: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3、年满七十五周岁
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民诉法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逾期申请的例外情形: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程序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为:申请监督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申请监督的;申请监督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可以中止审查的情形。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疑难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
1.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律事实不清,指控犯罪证据不足;2.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却被判无罪,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3.适用法律错误使重罪轻判、轻罪重判;4.对被告人的罪名认定有错误,一罪判数罪或者数罪判一罪,导致量刑畸轻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