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需要。 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
设立子公司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要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 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指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世界各地设立的东道国法人企业。
股东会的一般决议如下: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补偿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式; 4、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设立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通过的。出席会议的股东需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最新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具体包括: 1、股东回忆的主持、讨论、决议、执行等具体事项; 2、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以及会议焦点等基本情况; 3、股东会议通知情况,以及到会股东的人数具体情况; 4、股东签字或盖章,以及签署会议时间。
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公司合并需要公司股东会经过特别表决做出决议,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不不能作出另外的约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下列情况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1.公司未召开会议形成决议的。 2.股东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法律、章程的规定的。 4.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
公司若发行新股的,股东大会应当对以下股份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
1、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 1、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3、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4、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 1、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2、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3、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等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