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裁决可以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中止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是: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不能。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有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纠纷是不能仲裁的,只有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仲裁。所以提起行政诉讼前是不能申请仲裁的。
一般是可以进行中止;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 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
再审已经立案是否可以中止执行需要视情况而定: 1、刑事诉讼中再审不会中止执行; 2、民诉中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与行政诉讼中的再审,可以中止执行; 3、民诉中依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一定能中止执行。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做出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规定,终结执行有5种情形: 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就是停止执行裁决,如果被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那么会恢复执行,准予撤销的话,则不再执行。一般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一定期限以内,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按照法律的授权以及法定的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有关,但是却与合同无关的,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行政行为。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主要由以下几个:第一是侵权纠纷,法律明文规定,行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