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
发回重审案件能增加被告。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追加被告人。这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需要。当自诉人不知道有其他共同侵害人时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并不能据此就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当享有自诉权的当事人不知道其他侵害
追加被执行人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加、变更当事人的规定,坚持追加当事人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能追加。因为当时不符合条件被驳回,法律并未禁止不得再审请,只要符合追加当事人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追加当事人。法院应当对申
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后,还可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加、变更当事人的规定,坚持追加当事人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能追加。因为当时不符合条件被驳回,法律并未禁止不得再审请,只要符合追加当事人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追加当事人。法院应当对申
追加被告申请内容: 1、写明申请人的具体信息; 2、被申请人的具体信息; 3、申请事项为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或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4、写明事实与理由。最后标明此致某某人民法院申请人姓名以及申请日期。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
驳回诉讼请求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开庭审理,依据查清的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一种常见的判决形式。因此从定义上看,驳回诉讼请求应该属于常见判决形式的一种。
裁定驳回起诉是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具体如下: 1、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 2、适用法律不同; 3、适用的内容; 4、目的不同; 5、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 6、适用阶段不同; 7、法律后果不同。
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具体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4、适用阶段不同;5、适用的内容;6、目的不同;7、法律后果不同。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后再申请仲裁,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