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本人或者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有其
自行回避又称主动回避,是指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之一的有关办案人员自行要求回避。法官作为审判人员,当与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关系密切、有利害关系时应当自行回避。
对于刑事案件中,为防止不公正审判,与犯罪嫌疑人相熟的法官一般是应当回避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与本案当事人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当中的回避制度并不适用于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人员,检查人员或者审判人员有特殊情况的才需要进行回避,比如和案件的当事人是近亲属关系,担任过案件的证人或者有其他的原因可能会影响到案件
法院整体回避具有程序上的可操作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一般而言,特殊原因可能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须回避;二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主要区别有: 1、两者性质不同。刑事案件,指的是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该要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它属于阶级矛盾性质;而民事案件,则主要指的是关于民事义务、权利性质的纠纷,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 2、两者适用的实体法有所
在我国刑法的定义上,刑事案件一般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有关部门控告涉嫌侵犯了刑法中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必须要追究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刑事责任而所要进行的刑事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程序,例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