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非法超生的人,征收的费用由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以及超生的情节轻重决定。对于想生超过两个孩子的家庭要考虑清楚成本,社会抚养费是一定要交的,不交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违法生育的人,为补偿社会公共资源和服务的消耗,而收取的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的特点。但不同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给予一种处罚性措施。
1、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征收,对征收有争议的,可以行政复议。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属于地方性规定,并非全国统一,当事人应具体咨询当地的计生办,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以下资料,供参考: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
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
社会抚养费新标准如下: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
社会抚养费一直不缴纳后果如下:1、小孩不能上户口;2、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3、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