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公司解散效力是指公司解散作为一种法律事实状态所引起的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公司解散效力的分类有: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解散的规定: 1、公司存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形时可以解散; 2、公司解散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
法院宣布公司解散立即生效。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法院宣布公司解散后,公司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其他股东和利害关系人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对于公司解散之诉,第三人有明确的证据和正当的理由时,可以向法院的审判人员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出抗辩。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解散情形包括主动解散以及被动解散。法定事由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般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指的是只要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公司即可解散,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的具体解决办法为: 1、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直接且有效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2、调解方式解决。调解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
试用期内公司解散部门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公司应该向试用期的员工或其他在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因此,公司应该支付员工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用人单位解散,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