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搜查的区别: 1、对象不同。 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和其他场所。 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 2、主体不同。 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
搜查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侦查机关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但是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的,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搜查令是人民法院对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时使用的法律文书。在执行中,人民法院对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对其人身及其
刑事诉讼法搜查车辆的规定有: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 2、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
搜查证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刑事诉讼法中的搜查为:搜查是指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索、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
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 第二,在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
警察搜查住所需要搜查令。在非紧包急情况下,没有搜查令而搜查公平住宅属于程序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
诉讼的分类如下: 1、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指涉及刑事犯罪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