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民间借贷利息过高的,可能会属于高利贷的范围,法律不予保护,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该部分利息。如果借款利息或者逾期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
民间借贷的利息太高,则超过法律规定最高利息的部分无效,借款人不得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
民间借贷的利息太高,如果利率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因为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利率应当在法定的范围内。
民间借贷的利息太高的,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法律不支持,可以不必偿还超过的利息的。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定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确定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的方式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
高利贷的利息过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法律规定的利率为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利息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是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仍然给予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过高,超过法律规定最高利息的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