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生效后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
遗嘱是被继承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规定。但《继承法》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三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
有立遗嘱人的签名、盖章、日期,属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不需要见证人,是有效的
1、立遗嘱的时候继承人在场不会影响遗嘱的效力,只要继承人不是见证人就可以了。 2、如果是自书遗嘱,那就不需要见证人,如果是口头遗嘱,那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可以。
根据你的问题,是关于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立的遗嘱。A虽然立下了遗嘱,但是还没有去世,继承尚未开始,这样立的遗嘱还不能生效。所以,A的子女在A生前要求按遗嘱继承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遗嘱无效时如何继承要看遗嘱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如果遗嘱是全部无效的,依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如果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遗嘱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