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儿子健在时,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即其无法办理代位继承。而法律规定的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并没有包括孙子,且儿子如果健在的话,孙子也不能代位继承。
在儿子死亡之后,那么孙子属于第二继承人。具体而言,孙子可以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继承顺位上依然是属于第二顺位的,不过可以代位继承行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代位继承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孙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才能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当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过世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两组: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民法典》规定孙子孙女没有直接的继承权。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在法定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或者
实际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我们发现其实孙子并不在这二者之列,也就意味着孙子既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孙子的父母去世的话,那么有可能孙子为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继承主要按照以下顺序: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原则上,当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主要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拥有的遗产的处理立遗嘱时,将由法律所规定继承人的范围、以及继承顺序的一种继承形式。 适用于法定继承,主要按照以下的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