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破产和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区别是能否继续运营。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公司临近“山穷水尽”时,也可以申请破产保护
破产管理人因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情形: 1、与破产债权人及债务人有利害关系,具体包括以下情形:①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②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③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
为防止债务人、债务人企业的出资人、董事、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到损害,法律赋予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追回权。追回权的行使,既是管理人的权利也是管理人的义务。管理人通过行使追回权,使债务人财产增加,从而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破产申请受理到破产宣告的时间,司法机关在自由裁量的过程中应当依照及时原则作出裁定。法律上没有规定具体时间.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的规定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
破产保护的英文是bankr ptcy protection它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
1.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社保不扣费的原因可能是:要确认扣款账号是否正确。若已办理金融社保卡且已确认金融社保卡为社保扣费账户,社保费用将从金融社保卡扣取,未激活、挂失、注销、冻结等银行状态异常情况下,都是无法扣费的。金融社保卡扣费失败,除了银行状态异常之外,也可能是
取保候审直诉是指,有经过逮捕程序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取保候审是在刑事拘留之后审查案情不需要变更为逮捕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按程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