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
债权人委员会是指负责管理人活动以及破产程序的日常监督以及处理债权人会议授权事项的常设机构,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等。
破产程序其他债权人的权利是:核查债权、申请成立清算组(公司拒不成立的情形下)、主张或放弃债权、监督管理人、通过重整计划或财产的管理方案等文件等。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等。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和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说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债权人具有下列权利: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设立担保物权的权利,即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等作为债权的担保;依法行使代位权的权利;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权利等。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的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企业重整对债权人的影响是:如企业重整成功的,企业可以重新恢复生产经营,则债权人的债权更能得到清偿的可能。如企业重整清算,破产财产不足的,则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相应的清偿。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原债权人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回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
债权可以转让给多方当事人。如果该债权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权利,且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一致,并及时通知了债务人的,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多方当事人。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条件如下: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
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说,属于全体 合伙人的共同财产。 2、合伙经营权。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