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4
主要有三种观点:其一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因为行为人对丢失枪支的行为主观上是明知故意的。其二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是过失,理由是行为人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其三认为本罪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非法持有枪支一般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如果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犯罪,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如果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对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量刑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
开空头支票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能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分析有以下几点: 1、开具空头支票如果不是为了骗取财物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一千元的罚款并支付给持票人赔偿金; 2、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
如果醉驾的情节轻微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的可以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就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诈骗行为属于刑事还是民事,要看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旦符合了构成要件,便属于刑事范畴,不符合的话,就属于民事的欺诈行为。对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