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债权人在下列情形下就可以请求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清算组故意拖延清算; 2、清算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3、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公司清算组成员不包括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视为其放弃债权。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
债务重组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利得,对债权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利得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
清算组可以直接出售公司财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的职权包括处置公司资产清算债务。 也就是说,清算组可以根据清算方案的规定直接出售公司的财产,收入价格用于清算公司的债务。因此,如果清算组需要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债务人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以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三)债权
债权申报中的债权类型大概有以下几种:第一,债权中必须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第二,必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其中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即视为已到期。第三,债权中必须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其中有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注销时,清算的费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员工的生活费以及办公费用; 2、清算公司的财产、变卖以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在清算期间,公司设备设施所花费的维护费用及审计评估费用等; 4、为债权